从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获悉,5月1日伏季休渔期来临,山东烟台将继续执行严格休渔管理。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今年的海洋伏季休渔政策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全市12个沿海区市共计4100余艘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之前,将以区市为单位,组织力量逐艘落实应休渔渔船回港停靠情况,对每艘渔船进行停港登记和清点造册,对不按时回港的渔船依法处罚和警示教育。同时依法查处和驱离外省籍渔船,防止外省籍渔船滞留烟台市影响当地的伏季休渔秩序。 来源: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