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扶持产业基地发展壮大
海南日报记者8月31日从文昌市相关部门获悉,该市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旨在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促进新型农业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三产融合发展转型升级,为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提供产业支撑。
《措施》共有27条细则,主要为文昌市产业基地发展壮大、经营主体提档升级、农业品牌建设和农业科技创新、绿色农业生产、发展乡村旅游和建设休闲农业示范点、其它扶持事项等6个发展方向提供扶持。
产业基地发展壮大方面,涉及发展壮大粮食作物生产基地、常年蔬菜基地、畜禽规模养殖基地、优特水果基地、林业产业基地等,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户联合集中连片创建常年瓜菜基地200亩及以上、大棚种植50亩及以上,种植率达65%及以上,并配套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每亩补贴200元;当年新增连片种植菠萝蜜、莲雾、火龙果、荔枝、百香果、龙眼、柠檬等优特水果面积50亩以上,并且符合各种作物种植技术规范,按每亩500元一次性给予补助。
扶持经营主体提档升级则涉及支持订单农业和联营生产、加强共享农庄创建认定、加大金融支农扶持、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等。
《措施》指出,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享受国家、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一次性再给予奖励30万元、10万元。
扶持发展乡村旅游和建设休闲农业示范点包括重点扶持一批特色鲜明、经营规范、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旅游示范点等,新认定为三椰级以上乡村旅游点和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新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
《措施》还包括加强文昌鸡、椰子、胡椒产业集群发展信贷支持,通过大力支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打造特色产业,对新认定的国家“一村一品”的镇、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新认定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和示范村的,将分别一次性给予镇和行政村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记者刘梦晓 特约记者黄良策)来源: 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