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蔬菜促销工作的通知》,出台了蔬菜促销10项举措,要求各级政府采取多种办法实施消费帮扶,保障蔬菜运输畅通。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脱贫地区蔬菜销售
摸清蔬菜生产底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摸清本地蔬菜生产情况,包括当前及历史生产情况,重点县产量、品种、滞销数量及滞销原因,及时汇总上报。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稳定市场预期。
加大本地销售力度。各地要针对蔬菜滞销情况,制定蔬菜促销工作方案。发挥本地市场作用,组织蔬菜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蔬菜。打通销售各个环节,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采取集采集配等多种方式开展销售。加强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对接,引导购买滞销蔬菜。充分发挥冷库等仓储保鲜设施的“蓄水池”作用,对大白菜、萝卜等冬储菜,做好储存保鲜工作,合理安排上市销售时段。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蔬菜产销中的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应急促销。
加强蔬菜产销对接。各级商务部门要组织河南万邦、豫东(商丘)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社区便利店以及行业协会,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蔬菜快速流通。组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仓储物流设施,实现农产品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
组织省外客商采购。各级供销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对接兄弟省市供销部门,联系客商组织大宗蔬菜外销,提供滞销蔬菜品种、数量、价格和地区分布等基本信息和图片资料,开展“一对一”服务,做好“点对点”销售工作。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免收车辆通行费
开展定向蔬菜采购。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指导各级政府机关优先采购滞销蔬菜,督促有食堂的预算单位积极采购,鼓励内部食堂、商超签订直供直销合同。各级教育、国资部门要组织开展滞销蔬菜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
组织实施消费帮扶。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组织定点帮扶、校地结对帮扶、市县结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帮扶地区和脱贫地区蔬菜。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作用,促销脱贫地区蔬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通过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等销售脱贫地区蔬菜。
保障蔬菜运输畅通。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擅自阻断道路,确保通往蔬菜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道路畅通。启用通行证地区可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封控、管控区要在周边地区设立中转调运站、接驳区或分拨场,采取“点对点”方式解决蔬菜跨区域运输问题。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 来源: 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