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海关总署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利部关于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自5月9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进口。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与匈牙利农业部关于匈牙利鲜食樱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自5月10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匈牙利鲜食樱桃进口。
宁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与塞尔维亚一季度实现进出口额超4亿元
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宁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与塞尔维亚实现进出口额4.2亿元,同比增长40.5%。其中,进口7135.3万元,出口3.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89.8%和24.4%。
自2018年揭牌以来,宁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已与塞尔维亚实现进出口总额50.4亿元,年均增长率达32%。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