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2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动员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决扛起“一主引领”重大责任,锚定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总体定位,谋定而后动、谋定而快动、笃行以致远,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五个中心分别是指:全国经济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围绕高质量打造“五个中心”,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忠林同志作出了具体部署。

2月26日,王忠林同志就“关于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进行了批示,要求各部门围绕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找准定位,做点贡献”。市农业农村局结合职能职责和2021年工作打算,起草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征求了局系统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意见》包括7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围绕“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目标,遵循“为城服务、靠城发展”的功能定位,建设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打造乡村振兴武汉样板,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二部分是聚焦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产业、项目、主体建设与发展。围绕“加快打造全国经济中心”,立足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工作推进。一是大力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二是强力打造精致农业;三是做大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是全面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五是谋划推进新一轮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

第三部分是聚焦科技引领,高起点推进农创中心建设。围绕“加快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结合农业科技创新实际,重点从三个方面打造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一是全面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二是研究出台相关专项推进方案;三是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

第四部分是聚焦畅通双循环,深度激活农村消费潜力。围绕“加快打造国家商贸物流中心”,立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从而吸引市民到农村消费,激活农村消费潜力,从三个方面着力推进工作。一是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二是推进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建设;三是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四是加强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

第五部分是聚焦扩大对外开放,积极鼓励农业“走出去”。围绕“加快打造国际交往中心”,立足农业走出去,进行工作落实。一是继续推进种业“走出去”;二是继续做好特色产业“走出去”;三是创新产品宣传方式。

第六部分是聚焦农业农村改革,深度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该部分从五个方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一是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四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五是加强支农惠农金融创新。其中支农惠农金融创新与“加快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紧密关联。

第七部分是聚焦转变工作作风,着力锻造“一懂两爱三过硬”干部队伍。从四个方面对“三农”干部提出工作要求,为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做出农业贡献,提供队伍保障。一是提高政治能力,做到敢担当;二是提高改革攻坚能力,做到勇担当;三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做到会担当;四是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做到真担当。               来源《武汉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