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统一结算试行办法

为了保障交易双方利益,彻底杜绝交易中出现的假币流通、去头抹零、拖延付款时间等问题;提高结算速度,缩短果菜农在市场内滞留时间;全面、及时、准确地汇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传报果菜交易价格、交易量、交易品种等基础数据,为上级主管部门宏观决策和指导果菜产销提供依据。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信息、检测两大系统实施意见的要求,冀东果菜批发市场将全面实行电子统一结算。
电子统一结算交易流程说明如下:
一、经纪人对买方编号,买方办卡存款。
  各经纪人负责对长期或临时来你货栈收货的买方按01――10号的顺序编号,长期买方可连续使用自己的编号。买方到自己委托的货栈确认编号后,持市场统一印制的开户买方编号确认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到东、西棚结算中心办理购货结算卡,本人设置不少于六位数字的密码,建立个人账户,实现编号与卡号绑定。方可按照当天需收货物的总价值和应缴纳给市场的服务费足额预存款,多存不限,余额可连续使用。开户办卡时须预交结算卡押金50元/张和交纳工本费2元/张。办理完以上手续后,方可收货。
二、卖方办卡
  卖方 (果菜农和贩运商)交易果菜, 必须办理卖方结算卡,否则不能交易。开户办卡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东、西棚任一结算中心登记窗口办理开户登记,由本人设置不少于六位数字的密码,建立个人账户,开户办卡时须预交结算卡押金50元/张和交纳工本费2元/张。
三、双方交易
  买方办理完结算卡和存款等手续后,到待售区划价收货。收货划价时必须在盖有货栈章的划价单买方编号栏内填写买方编号(此点必须填写清楚,否则无法过磅),其它划价填写内容与原办法相同。过磅时,司磅员输入划价单上买方编号或买方刷卡,获得买方身份;卖方刷卡,获得卖方身份;再输入品名、单价、件数等相关信息后按确认键打印出过磅单。司磅员同时保存黑字联过磅单和划价单,卖方持蓝字联过磅单卸货,卸货时经纪人负责核实过磅单上买方编号与买方是否一致,防止错卸、冒收;划价人负责验货。质量无问题的情况下,卸完货后由经纪人在蓝字联过磅单上盖章确认;质量明显有问题(如有意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的情况下,双方可友好协商或找市场管理人员公平解决,磅员检查蓝字联过磅单是否有变更和货栈确认章,并保存好蓝字联过磅单,以备查验。司磅员检查无误后,卖方输入密码打印出交易单,系统随即从买方帐户自动把当笔交易扣除卖方交易服务费后的货款转入卖方账户、买方服务费和卖方交易服务费转入市场账户。交易单黑字联买方留存,交易单蓝字联卖方留存并作为返程通行证。
在交易过程中,当买方帐户上余额不足200元时,系统将自动提醒司磅员并由司磅员通知买方及时到东、西棚结算中心补充存款;如不及时补充存款,出现存款余额不足以完成该笔交易时,系统将自动停止交易,交款后方可继续,这样将影响该买方交易进度。如出现买方以少交存款,造成卖方不能正常交易,发生故意坑农害农等现象,市场将依据市场管理办法中违反购销合同条款处理,由货栈按货物价值20%赔偿给卖方,并对货栈停业整顿三天。
四、卖方取款
  卖方凭卖方结算卡和密码到东、西棚结算中心结算货款。卖方结算时,凭卖方结算卡、输入密码,打印出取款单,卖方签字,点清货款,交易结束。
为加快结算速度,市场规定:卖方结算货款时,市场结算中心只付整钱到5元,不足5元的零钱暂时存在卖方结算卡内,下次交易时合并使用或退卡时结清。
五、买方开具出门证
  交易结束时,买方到东、西棚结算中心凭结算卡、输入密码开具出门证。改日继续来市场收货的买方,编号和余额可继续使用,可不用解除编号与卡号的绑定(买方如不解除编号与卡号的绑定,则货栈方不可再将该编号让他人重复使用,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货栈方负责);确定不再来市场收货的买方,则可提取存款余额,并解除编号与卡号的绑定。东、西棚结算中心开具出门证的时间为8:00-22:00,望买方及时开具出门证。
六、交易双方查询
  交易双方随时持结算卡或交易单到结算中心触摸屏处,查询当天的交易明细和现金余额。
七、买(卖)方退卡
  买(卖)方退卡时,持身份证、结算卡到东、西棚结算中心退卡,输入密码正确后还卡,操作员确认交易卡无损坏退还押金。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者,押金不退。
八、投诉、服务及价格咨询
  买卖双方在交易中遇到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或寻求市场帮助时,请及时到市场交易纠纷办公室,也可直接找市场管理人员解决。
买(卖)方想咨询新的交易流程,请拨打电话0315-4637716,也可直接到结算中心咨询服务窗口问询。



                  乐亭县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管委会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