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过磅时间的通知

为了适应冬季蔬菜生产,方便买卖双方交易,减少交易纠纷,自2007年11月20日起调整过磅时间。1、大磅、自由成交区由原来的早6:00点调整为早6:30;2、东西大棚由原来的早6:20调整为早7:00。希望广大经纪人、客户、果菜农严格执行。

                               市场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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