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逐步方便采购蔬菜的客商直接交易,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客商、菜农在场内的滞留时间并防止个别采购商恶意逃费的现象,在总结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并听取广大客商、菜农的意见,冀东果菜批发市场决定对自由成交区原来向蔬菜采购商现场收费的办法试行为出门收费,具体试行如下:
一、办理经营监督卡并交纳保证金
在自由成交区从事蔬菜经营的采购商首先需要到交易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经营监督卡,确定您的经营身份和联系方法(已有手续的除外)。同时交纳诚信经营保证金500元和监督卡工本费5元。保证金主要用于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规时扣缴的违约金。
二、全部采购、交费流程
1、在自由成交区从事蔬菜经营的采购商进场时需先在西南门或西北门凭经营监督卡称车辆皮重并预交管理费押金100元,领取带押金的过磅单后进场采购并妥善保管,出场时凭过磅单称重交费。
2、采购商进场后直接在待售区划价订货,然后仍按原办法到成交区凭划价单和大磅过磅单统一过磅,过磅时不再交押金。现场司磅员过磅并计算出交易额,双方自行结算货款,并由采购商代扣卖方平均菜价3%的交易费。向采购商收取的场地使用费、过磅服务费及采购商代扣卖方3%的交易费(按平均菜价计算),由采购商离场时一并交纳。
3、采购商采购完毕回到原秤皮重的磅位称毛重,司磅员据此得出净重量,并按净重量乘以缴费标准计算采购商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三、平均菜价、缴费标准及调整方法
1、平均菜价:每天抽5-10个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及交易额加权平均计算。
2、调整方法:平均菜价每天调整一次,今天的平均菜价依据昨天的交易价格平均计算,明天的依据今天的交易价格平均计算,依此类推。
3、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为每市斤蔬菜平均价格*3%的交易费(采购商代扣)+每市斤7厘(采购商应交的过磅服务费和场地使用费)的总和。
四、此办法只适用于在市场自由成交区采购、市场外销售(蔬菜)的客商。
此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试行。
乐亭县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管委会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