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鲜、冻禽产品 执行新的国家标准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通知:进出口鲜、冻禽产品执行新的国家标准——GB16869—一2000《鲜、冻禽产品》。该标准适用于健康活禽经屠宰加工后的鲜、冻禽产品,凡国内生产或从国外进口的鲜、冻禽产品,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必须符合该标准。同时废止GB2710一—1996《鲜(冻)禽卫生标准》和GB/T16869一一1997《分割鲜(冻)鸡肉》等两个国家标准。

  该标准是GB2710一—1996《鲜(冻)禽卫生标准》和GB一一T16869一— 1997《分割鲜(冻)鸡肉》两个标准的合并、修订版。其主要技术差异在于以下三个方面:1)GB/T16869——1997中的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分为一级、二级;修订后不分等级。2)挥发性盐基氮统一调整为不超过20mg/100g。3)增加了GB2710——1996和GB/T16869一—1997两个国标中未规定的盐酸克伦特罗、土霉素、金霉素、和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等19项限量标准。
 
  • 市场大户

丁海波

主营:清真牛羊肉

文德新

主营:蔬菜

刘江辉

主营:水产、副食、调料

鲜鱼大户丁昌明

主营:艾里克湖有机鱼产品:草鱼、鲳鱼、鲤鱼、鲫鱼、花鲢鱼、白鲢鱼等

王继春

主营: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