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06年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财发〔2006〕5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6]167号),现将2006年“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主要用于建立电话语音系统(包括购置安装系统所需设备及软件、建立支持语音系统的数据库、编印信息电话查询目录等),以及相关的电脑网络、电视节目制作系统等,详见附件。
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列入2006年度070101“推广与培训”预算支出科目。县级补助标准为15万元,包括语音卡0.8万元,人工座席机1.8万元,服务器操作系统2万元,数据库信息收集录入4万元,数据库软件1万元,语音控制软件1.4万元,语音合成软件1万元,印刷代码簿等及人员培训3万元。地级补助标准为30万元,包括语音卡1万元,人工座席机6万元,服务器操作系统3万元,数据库信息收集录入6万元,数据库软件3万元,语音控制软件3万元,语音合成软件3万元,印刷代码簿等及人员培训5万元。
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业部‘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并于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部财务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