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发布公告,就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自1995年全面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大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力度,维护伏季休渔制度的权威性、统一性,推进实施捕捞限额制度,农业农村部在充分调研、综合考虑渔民代表、渔业专家和执法人员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本着生态优先、科学利用、公平公正、稳妥有序的原则,统筹考虑渔区稳定、执法监管、制度设计等因素,拟订了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方案。
此次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是,自2023年5月1日起,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全面休渔,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可申请在休渔期间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许可,由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渔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小型张网渔船、捕捞辅助船休渔和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等仍按照“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1号”有关规定执行。
农业农村部现就此调整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等方式,于2023年2月15日前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反馈意见和建议(邮箱:om传真:010-59192965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邮编:100125)。作者:冯建伟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