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优化财政政策助力高原特色农业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将省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优化转型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从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方式、政策衔接和政策限期4个方面,优化政策工具,继续支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近年来保持10亿元左右资金规模,主要支持省委、省政府明确的粮食、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牛羊、生猪等重点产业及各州市的其他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支持主体主要包括各州市、县政府和各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聚焦重点和特色产业,主要通过财政贴息、投资奖补、以奖代补和先建后补等方式,从稳市场主体、打造品牌、加大招商引资及发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等方面支持推动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将加强与省级前期单独出台的种业、咖啡、核桃和奶牛产业等支持政策的衔接,在统筹用好原渠道资金的基础上,通过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记者 杨抒燕)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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