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推动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引领农户搭上现代农业快车

  在本溪锦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中央的写字板上,记录着近期的工作安排,从鲜品到干品,从直播到团购,公司的产品赤松茸销售正火。这家坐落于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塔峪村的农业公司,前身是宏熙家庭农场。

  两年前,公司负责人李季还在从事快递业二级代理工作,后来回到家乡塔峪村,开始尝试种植赤松茸。到了年底,6亩大棚的赤松茸纯收入近30万元。今年年初,李季把种植面积扩大到60亩。

  随着规模扩大,李季却在用工方式、种植技术等方面遭遇瓶颈。通过向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咨询,她了解到,家庭农场可以解决眼下遇到的问题。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家庭农场的重要功能之一。家庭农场可以向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技术培训、产品营销以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有助于降低成本,形成市场竞争优势。

  李季随即注册了宏熙家庭农场。在种植技术方面,她得到了本溪市农业部门的帮助。随后,李季开始拓展线上直播及团购销售等渠道。

  坐落于明山区卧龙村6组的乾庄种植农场主营采摘。11月25日,农场负责人马丽告诉记者,旺季里,农场日均采摘人数有500余人,淡季也超过100人。“我经营过服装等行业,收入一般。后来在本溪市农业部门的扶植下办起了家庭农场,现在年收入在50万元左右。”马丽说。

  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为本溪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来自本溪市农业农村局的统计,本溪市目前纳入全国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有1364个、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12个,其中省级64个、市级19个、县级29个。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溪市的家庭农场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方向和有效途径。(记者许蔚冰)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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