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成“替罪羊”凸显制度缺失

近期,“牛肉膏”“染色馒头”“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病灶”与其含有的一些添加物有关,一些消费者将矛头指向食品添加剂,认为食品添加剂是“罪魁祸首”。 

 食品添加剂并非“毒药” 

 尽管国家有关部门日前连续下发严查食品添加剂的相关通知,但由于食品添加剂知识匮乏,许多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存在一定程度的担忧与不解,甚至谈“剂”色变。 

 临沂市民刘军说,虽然自己并不清楚食品添加剂的准确概念,但包括色素、膨松剂在内的食品添加剂就不应该用在食品中。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国家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剂量,但超量使用和超范围使用以及小作坊、小企业等乱添加屡见不鲜,种种乱象导致人们误将食品添加剂比作“毒药”。 

 食品添加剂不能成为“替罪羊” 

 记者在济南街头采访了10位市民,所有受访者均认为三聚氰胺等就是食品添加剂。 

 “现实生活中,容易将‘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弄混,将三聚氰胺等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归咎于食品添加剂滥用,这种认识是不科学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副院长吴茂玉表示,食品添加剂本身应该说是好东西,其对现代食品工业发展的贡献不可估量。 

 山东营养学会副会长杜慧真也说,不应让食品添加剂成为非法添加物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的“替罪羊”。 

 制度缺失与技术不足急需进“补” 

 业内人士肯定食品添加剂的地位的同时,也指出目前公众缺乏食品知识,政府部门应从提高公众科学素养着手,加大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宣传。另外,为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急需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重要的是制度化。”北京东方艾格农业咨询有限公司分析师马文峰表示,相关部门应规范食品标签标志,重点监管添加剂销售与使用。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建议加大对相关部门的问责力度,对于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相关人员,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姑息。(文图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