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
据新华社电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农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一是完善农药登记制度。取消准入门槛偏低的农药临时登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程序。
二是加强农药生产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农药出厂销售检验记录制度;对农药包装、标签予以明确规范;并规定了委托代为加工、分装农药的条件和相应的备案程序。
三是规范农药经营。设立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明确经营农药应当具备的条件;禁止销售未包装、未附具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全的农药。
四是强化农药安全使用监管。要求农药使用者严格按照标签标注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施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五是落实农药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农业部门对已登记的农药组织监测,发现已登记农药对农、林、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农业部门应当根据评审结果,依法宣布禁用或者限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