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上旬,因监测不合格,镇江市农委撤销了2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
镇江市农委对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确定了基本标准,其中有加工企业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综合性批发市场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专业性批发市场1亿元以上;直接带动本市农户数量500户以上或基地1000亩以上,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基地1万亩或直接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等等。按此标准,今年镇江重新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8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93家,带动100万亩左右的农业基地和28.5万农户,帮助农户年均增收1200元。(朱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