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百姓做实事,石门市场推出蔬菜食品
安全管理新规定
为了确保所销售蔬菜的质量,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近期,石门市场办公室联合顺义区卫生局监督所石门监督站共同下发了《石门市场蔬菜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规定”首先再次重申了上市商户必须具备营业执照,所有产地车辆必须登记生产基地名称、有无“无公害或绿色食品认证”后规定所有的商户必须配合市场及有关部门的检测,对所检测蔬菜提供来源证明,对检测初、复检不合格的菜严禁销售。最终达到记老百姓吃到放心菜,维护老百姓权益的目的。
石门批发市场
200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