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食品国标缺失存健康隐患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有专门针对儿童的建议,《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也对家长选择食物做了指导。但我国还没有出台针对3岁以上儿童食品的相关标准。 

 臧全宜表示,0—3岁关于婴幼儿奶粉和辅食的相关食品标准是有明确文件和依据的,而3岁以上的食品生产和包装标签标准是以成人食品相关标准为依据的,并没有细分到各年龄段。 

 “不排除有些儿童食品是商家用心按照儿童身体成长需要设计生产,但按我国居民膳食指南中特殊人群除3岁以下婴幼儿,还有学龄前儿童和青少年等年龄段的划分,不同阶段身体成长发育和营养所需并不相同,所以家长在选购时不容易辨别是否适合自己的孩子。”臧全宜说。 

 “事实上,商家生产的‘儿童食品’是根据营销需求,自行在标准范围内进行的调整和宣传。”有知情人士透露,生产端基本上都是以企业标准作为产品的生产标准,消费端只有保护儿童的意识,但没有专业的甄别知识,只靠消费者自己辨别是有困难的。这也给了企业很大的自由空间,导致“儿童食品”成为很多企业实现产品差异化、追求高毛利的手段,形成了一种乱象。 

 马冠生表示,儿童的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向儿童提供的食品不管在安全性和营养性上,都应该有更为严格的标准。因此,国家应该尽快出台规定,提高标准,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生产和研发更多适合儿童食用的安全、营养均衡的食品,这些食品应按照儿童的营养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应该更少,允许添加的限量应该更低。要求在真正适合儿童消费的食品或饮料上有醒目标识,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写清楚成分并标注配料表,明确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和能量值等情况,以帮助家长们做出正确选择。(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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