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尿素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达了《关于调整尿素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通知规定, 
  自200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尿素(HS31021000 )出口暂定税率做如下调整: 
  1.自2005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260元/吨的出口暂定税率; 
  2.自2005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按30 %税率计征出口季节性暂定关税。
  3.自2005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15%税率计征出口暂定关税。 
  • 市场最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