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相关通知,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专项检查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学校集中供餐单位为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的安全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检查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食品索证索票、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等,禁止违法采购或使用鲜肉和肉制品以及死因不明的禽类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购或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盐,严禁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禁止违规加工制售冷荤凉菜和豆角;实施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通知》强调,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辖区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登记备案、公示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逐户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控制要求;加大对辖区集中供餐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食品暂存、分餐场所和学生集中就餐场所,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