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着手修订《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该草案改变了过去由农业、工商、质监、卫生部门“分兵把口、各管一段”的管理体制,确定由农业行政部门主管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工作,其它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武汉市农业局局长付明星表示:将全力做好监管工作。据介绍,确保蔬菜农药残留不超标,最主要的手段是依靠抽查。对生产基地和市场上的蔬菜,市农业部门已开始了更频繁的抽查――今年1-5月份,共抽查蔬菜1万多批次,比去年全年抽查次数还多两倍。
付明星说,2006年,武汉市已经被列为全国三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城市。从去年起,武汉市财政安排了2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部门将增添更多的设备和设施,提高检测水平,保障农产品安全。
武汉市改变四顶大盖帽共管的体制,是为了使这部地方法规与国家的相关法规保持一致。同时,多部门共同管理改为由农业行政部门主管,将使执法更有效率,从而更有利于市民吃上“放心蔬菜”。
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所有的蔬菜生产基地、14家蔬菜批发市场、330家集贸市场、110家超市已建成730多个蔬菜检测网点,一旦发现蔬菜农药残留超标,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同时,还要接受农业部门的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将给予严处。
目前,武汉市农业部门有21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车,巡回检测农产品。每辆车每天监测2-3个点,检测样品25-30个,点面结合,其中,白沙洲和皇经堂蔬菜批发市场每天必检,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