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八里桥市场为了预防火灾,增强防火意识,提高防范措施,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生命安全,共建安全环境,于年初与商户分别签订防火安全承包责任书。
1、认真遵守市场《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管理人员的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接受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承担本承租区域的消防责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熟练掌握操作要领。
2、有参加本经营区义务消防小组和积极参加消防训练的义务,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扑救。
3、市场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在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经营者给予表彰;对发现、制止、消除火灾隐患的经营者给予奖励。
4、物品要分类码放,整齐划一,做到不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不挤占消防安全通道,不遮挡消防设施和配电设备,不乱拉临时线、临时灯,不使用电炉、远红外电热器具、热得快、电炒勺、电火锅,不私改电气线路或超负荷用电。如有违反,处以100至1000元的罚款。
5、不在营业场区 或使用明火,并承担对购物人员的监管责任。如有违章,处以100至1000元的罚款。
6、装修、安装电气设备经市场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要符合防火规定,不损坏建筑结构和设施;动用电气焊须办理动火证。如有违反,处以100至1000元的罚款。
7、对存在严重火险隐患的,经教育警告后不进行整改的,市场将责令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并依规处以200至1000元的罚款。
8、因过失造成火灾事故,赔偿全部损失,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市场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