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奶业条例》,即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奶业的生产、收购、加工、销售、服务、监督等各环节均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对规范我省奶业市场、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奶牛要“上户口”
社会现象:46岁的李扬是林甸县的农民,看到同村很多人发了牛财,2000年,也花高
价买了头母牛。转年,母牛添“女”。由于没有登记“父亲”的“名字”,2003年小牛在配种时,依然使用了父亲的冻精。结果胎死腹中。
《条例》规定:第八条奶户、场应当建立奶牛档案。县级以上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奶业协会对良种奶牛进行系谱登记。
第九条县级以上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奶牛繁育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科学的奶牛群体改良计划,指导奶户、场采用优良品种,通过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措施,增加高产、优质奶牛数量,提高奶牛遗传质量。
省政府法制办张英文:奶牛系谱即记载祖代血缘关系及祖代生产性能繁殖状况的表格。我省目前奶牛饲养规模小、散户多,多数奶户、场未对奶牛进行登记,没有建立能指导选种选配的奶牛档案系谱。通过系谱登记开展选种选配,可以防止近亲繁殖,杜绝杂交乱配,实现优良基因的合理配置,提高奶牛的个体机能和种群的整体质量;通过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措施,可以增加高产、优质奶牛的数量,提高奶牛后代的遗传品质和全省奶牛的整体生产性能。保障奶户利益有法可依了
社会现象:由于有些乳品加工企业没有奶源基地,到处流动收购生牛奶,产奶旺季恶意压等压价,产奶淡季随意提高价格,恶意竞争,造成奶源大战。有一些流动收奶的企业,先以高价和快速支付奶资的手段来吸引奶户,然后逐步延长支付奶资时间,直至以各种理由拒付奶资。
《条例》规定:第十七条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奶源基地。对于企业直接投资扶持的奶户、场,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建立起紧密的供需关系。
第二十二条企业或者奶站与奶户、场应当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履行地、履行期限;一定期限内的购销数量;收购标准;计价标准;结算方式;运输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站市场准入门槛高
社会现象:一辆马车 一只塑料桶=一个流动收奶站;一间房 几个简易榨奶机 几只桶=一个奶站。这样的情景在我省农村并不少见。
《条例》规定: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奶业发展实际,对奶站的设置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在同一村屯或者奶牛小区已经建立了奶站,经批准再建设奶站,不得低于原有奶站的规模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未经批准设立奶站、奶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新建奶站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站条件的,不得收购或者销售生牛奶,企业不得收购其销售的生牛奶。“奶协”有了“尚方宝剑”
社会现象:奶协,具有人才、技术优势,以及横向联系广、产业跟踪能力强的特点,然而,受多因素的影响,我省各级奶协的作用并没有很好的发挥;由于一些奶户不知奶协为何组织,使得奶协的工作难以开展。
《条例》规定: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奶业协会对良种奶牛进行系谱登记;第二十二条规定,奶协负责合同格式文本;第三十五条规定,省奶业协会可以根据本省不同地区的生牛奶销售和收购的实际,按照维护购销双方共同利益的原则,不定期发布不同地区的生牛奶购销参考价格。
省畜牧局畜牧处副处长、省奶业协会秘书长王存国:奶协是连接奶农、企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具有协调、服务、维护、自律等职能。它作为中介组织能公正协调各方利益,把奶业养殖、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组织起来,更好地维护各方利益,成为行业代表,并能够发挥对行业的自律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增强企业和奶农的守法意识,更好地为企业、消费者和政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