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安全,八里桥市场
制定粮油制品商户信用评估信息公示制度
近日,八里桥市场主抓食品安全,在市场粮油厅对商品质量、商户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挂牌公示。
评估标准包括如下几方面:
一、粮油制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二、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三、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票据等是否合法有效,并留存加盖供应商印章的复印件备查。进货前检查商品产地、厂名、厂址、电话、合格证等,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场备案。
四、实行索证索票,建立粮食购销台账,记录粮食进销情况,每次购销票据及加盖粮食供应商印章的批次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等应附于台账背面,分批购入同一生产商同一批次粮食的,在每批随粮检验报告复印件上注明出货时间,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
五、向消费者出具北京市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八里桥市场通过以上五方面对粮油厅市场商户进行信用评估,并以红星表示商户信用等级,并将结果悬挂在粮油厅门口,对消费者进行公示。预计2007年下半年在整个食品经营区内推行。
市场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