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接近尾声,学校师生又将开启校园生活。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行为。
学校食堂做好食品安全保障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学校食堂在加工供应食品等方面,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避免误作食盐使用;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供应冷荤凉菜生食类食品、外购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
同时,学校食堂在加工存储食品时应当注意:食品加工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尽快置于冷藏(冻)设施贮存,并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严防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食品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要超过2小时;加工制作豆浆要烧熟煮透,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以上,防止假沸。
在外就餐订餐选择正规单位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加强场所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师生家长需要在校外就餐或网络订餐时,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单位,尽量避免在路边摊点用餐。
在学生群体中,廉价小零食十分受欢迎,但要注意的是一些小包装的调味面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虽然价格低廉,但口感辛辣刺激,一般都是高油、高糖、高盐的食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比较多,甚至存在添加剂超标等问题,经常食用廉价的小零食会影响身体健康。
购买食品时,要去正规超市、商场或商店购买食品,同时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标注“品名、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标识,不要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广大师生在饮食消费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网站、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投诉举报。(苏昭宇 何正君 覃春铭)来源: 南宁晚报